1月15日,记者在资阳市司法局获悉,该局在运行“4+5+2”物业纠纷调解机制,强化协同确保联动调处合力。
集中市(区)相关职能部门优势力量,整合资源,形成完备的协调配合机制和纠纷化解模式。房管、物业协会和住建部门主管城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负责抓好物业纠纷源头治理,规范物业发展、市场准入、经营监管、资质审验、培训教育等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减少物业纠纷发生。综治、维稳、信访、公安、法院、司法、城管、工商等部门按照相关职能职责要求,具体抓好物业纠纷源头防范、预警稳控、排查化解、宣传教育、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等基础性工作。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加强基层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警务室等延伸机构和人员的组织协调,积极参与乡镇、街道、社区物业纠纷的日常防范化解工作。
协调落实人员、阵地、经费保障,在市物业协会建立物业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调处重大物业纠纷。专业调委会接到相关纠纷调解申请后,认真梳理纠纷情况和基层组织调解情况,开展相关情况调查核实工作,并根据性质类别、疑难程度和调处工作实际需要,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调解邀请函》派员参与纠纷调处工作。
物业纠纷调委会加强与法院诉调对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联系,形成相互通报、相互衔接、相互支持的工作格局。对经专业调委会调处不成功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其进入依法诉讼审调程序,使纠纷当事人选择最优纠纷解决途径,理性维权得以实现。
(杨力铭 赖蓓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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