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资阳市公安交警支队扎实开展了酒驾、毒驾全市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共投入警力173人次,设立检查点5处,查获饮酒驾驶4起,其它交通违法行为233起。
组织部署,织牢实效“组织网”。为全力压降冬季辖区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反弹趋势,支队根据辖区酒驾、醉驾违法特点和规律,利用每周工作例会对酒驾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要求全体民(辅)警克服疲劳厌战情绪和松懈思想,并制发了措施更加完善的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定人、定责、定岗、定成效”的工作要求,将管控职责、整治任务具体细化、分解到各大队,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科学布警,织牢严管“整治网”。以辖区饭店、酒吧、ktv,夜宵摊周边道路为“主战场”,采取“游击战”、“车轮战”、“突击战”等多种作战方法,坚持机动灵活布设检查执勤点,并结合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多警种联合执法等方式,做到定点检查不放过一辆过卡车辆,流动巡逻可疑车辆逢车必查,从而进一步提高检查密度和频率。同时,结合近期各类工作重点,将整治行动范围由城区向乡镇、农村公路延伸,严查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村面包车等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管控范围广、整治效果好。
宣传造势,织牢教育“局域网”。在整治过程中,执勤民警坚持“纠正违法先宣传、纠正违法先查疑”原则,认真做好对机动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出酒驾、醉驾等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以及饮酒、醉酒驾驶机动车将受处罚的严厉性,达到“纠处一起、教育一批、宣传一片”的教育目的。同时,利用报纸、电视及双微平台的宣传力、影响力,向驾驶人发送拒绝酒驾的安全提示信息,大力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驾”宣传,以理释法,以案说法,宣传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引导广大群众从自身做起,切实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1款之规定,代某某、刘某某、康某、陈某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记12分的处罚。
(刘人瑜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