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下午3时,四起简易刑事案件在资阳市雁江区法院第四审判庭由审判员刘崇飞公开集中独任审判。此次审判活动,是该院探索繁简分流,对简易案件进行集中审理的首次实践。
此次集中审理的四起案件均为危险驾驶案件,其中被告人熊某、李某系酒后且无证驾驶机动车辆,被告人杨某、陈某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因事实清楚,四起案件均在法庭上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处以拘役并处相应罚金。
为了提高审判效率,保证案件高质量审判,该院本着公正审判原则,对系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有自首、坦白情节的刑事案件集中连续审理审判,并迅速作出裁判,有效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
(梁新玉 张光才 四川法制报记者吴显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