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串串”是指利用车主、机动车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对车管业务不熟悉,以有关系、找熟人、“包过关”为幌子,通过非法代办车管业务赚取当事人钱财的人。其活动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扰乱了车管工作秩序,影响了公安机关整体形象,群众反映强烈。为进一步规范车管工作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就严厉打击“车串串”,规范车辆和驾驶人业务中介代办活动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办理场所及周边道路上追逐、拦截车辆和群众,招揽代办业务,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二、严禁在车辆和驾驶人业务办理现场的办公区域内非法聚集、强行插队、拒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扰乱办公秩序。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之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三、严禁以欺骗的方法,故意夸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业务难度,要求为办事群众代办并收取高额代办费。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四、严禁阻碍车管民警和现场执勤执法民警依法执行职务。违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之规定依法从重处罚。
五、上述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6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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